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日期: 2014-03-3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进一步强化全校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谨向全校教职工作出“八不”承诺,敬请大家监督。
一、不违反纪检监察工作纪律;
二、不违规干预和影响学校市场经济活动;
三、不违规干预和影响学校人员招聘、干部选任、职称评聘等工作;
四、不公车私用、公款吃请、公费旅游;
五、不参加“带彩”的娱乐活动;
六、不大操大办家庭成员的婚丧喜庆事宜;
七、不找学员办私事、接受礼品等;
八、不迟到早退、在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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