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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团委获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作者:陈 超 发布日期: 2015-05-26

 

    近日,共青团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的通报》、《关于表彰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的通报》(鄂直青[2015]4号)。我校团委荣获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王辉获2013-2014年度“省直机关青年岗位能手”,李妙颜、刘平获“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省直机关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懈努力,再创佳绩。全校团员青年要以他们为榜样,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开拓进取,自觉奉献,为我校创建“省级一流学府”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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