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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校(院)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日期: 2019-11-28

    根据校(院)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校委同意,决定对校(院)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常务副校(院)长

    副组长:其他校委成员

    成  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红安干部学院副校(院)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校(院)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分管校(院)领导

    成  员: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政法教研部、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红安干部学院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办公室、机关党委、红安干部学院办公室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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