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组织人事处 作者: 编辑: 发布日期: 2018-04-02
为认真做好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文件规定,现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
3.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面试采用课堂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法进行。
(一)面试试题结构
1.课堂试讲,主要测查专业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理论联系实际等党校教师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分数占比为70%。
2.回答问题2道,主要测查考生掌握和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数占比为30%。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现场打分。
(三)课堂试讲时间按20分钟掌握,回答问题每题按5分钟掌握。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组织。
(一)面试考官的组成
每个面试小组考官人数均为7人。
(二)监督员、记分员的组成
每个面试考场设1名监督员,1名记分员,1名计时员,1名核分员。监督员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选派;记分员、计时员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在组织纪律性强、处事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员中选派。
(三)确定面试考生
面试考生确定后,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至少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通知合格考生参加面试,并做好有关通知记录。
四、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面试考生必须提前40分钟入闱,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由候考室管理员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
五、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每个专业1号考生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领员负责引领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计时员开始计时;
(四)课堂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课堂试讲时间还剩1分钟时计时员提醒考生,到20分钟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课堂试讲;回答问题每道题的答题时间为5分钟,答题时间还剩1分钟时计时员提醒考生,到5分钟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五)考生课堂试讲和回答问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操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六、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参加面试考生比例不足1:3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0分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七、面试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8年4月17日8:00—18:00进行面试。面试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结束。
面试地点: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教学楼学术报告厅。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hbdx.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5306849(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85306893(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