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日期: 2016-08-12
为认真做好2016年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湖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鄂人社函〔2016〕150号),现制定2016年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
3.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采用课堂试讲和回答问题相结合的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试题结构
1.课堂试讲,主要测查专业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理论联系实际等党校教师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分数占比为70%。
2.回答问题2道,主要测查考生掌握和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数占比为30%。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
(三)课堂试讲时间按20分钟掌握,回答问题每题按5分钟掌握。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组织。根据考生情况,共设3个小组依次进行。
(一)面试考官的组成
每个面试小组考官人数均为7人。
(二)监督员、记分员的组成
每个面试考场设1名监督员,1名记分员,1名计时员,1名核分员。监督员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机关纪委选派;记分员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在组织纪律性强、处事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员中选派。
(三)确定面试考生
面试考生确定后,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至少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负责通知合格考生参加面试,并做好有关通知记录。
四、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面试考生必须提前40分钟入闱,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由候考室管理员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
五、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2名以上考生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记时员开始记时;
(四)课堂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课堂试讲时间还剩1分钟时记时员提醒考生,到20分钟时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课堂试讲;回答问题每道题的答题时间为5分钟,答题时间还剩1分钟时记时员提醒考生,到5分钟时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五)考生课堂试讲和回答问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操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六、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参加面试考生比例不足1:3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0分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七、面试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6年8月20日上午8:00—12:00进行面试。面试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结束。
面试地点: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教学楼205教室。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第4号令)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网站(http://www.hbdx.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5306849(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5306893(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机关纪委)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