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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8年度湖北省党校教师高级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组织人事处 作者:刘小德 编辑: 发布日期: 2018-09-07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党校,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大型企业党校: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8〕50号)要求,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就2018年度全省党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2018年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和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含当年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2018年度党校教师高级职务的申报条件,按《关于印发〈湖北省党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123号)文件执行。县(市、区)委党校正高级讲师的申报条件,参照市(州)级党校教授的标准执行。

(二)破格申报的审核权限按人事管理权限下放,原则上对资历不进行破格。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州职改办审核后,报湖北省党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省职改办复核。

(三)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在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符合新专业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称的,原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与新岗位职责有关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晋升,同一年度不得申报两个及两人以上专业职称。

(四)2016-2018年度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本次评审有效。

(五)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69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

(六)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可按照相关规定直接认定高级职称。经考核合格出站博士后人员,可直接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其在站期间的业绩成果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七)中央在鄂单位人员,必须经有委托资质的主管部门向省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向相关评委会发出接受函,方可申报评审。

(八)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并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岗位情况。

 

三、网上个人申报及单位推送

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

推荐单位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

市州职改办或主管部门均在网上按照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转给申报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受理材料。

 

四、纸质申报材料的要求

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按以下要求分别装订或装袋,由市州职改办或主管部门集中报高评委会办公室。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主要包括:

   

(一)装订部分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附件1)。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需提交申报职务所需聘任年限要求的所有聘书或文件)复印件。

4.破格、转评审批表原件(当年有效)。

5. 2015、2016、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推荐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6. 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总结。

 

(二)装袋部分

 

1.《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

2.使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2份。

3.任现职以来在《申报评审条件》规定范围之内正式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原件;三大检索原件。

4.任现职以来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的立项书或结项书、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调研报告领导批示复印件(含调研报告)。

5.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3.大型企业党校申报人员需提供缴纳社保凭证、委托评审函。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推荐程序和要求。用人单位对推荐环节负主要责任。受理申报人员材料后,用人单位应根据职称政策、评审条件和单位实际,对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能力业绩及成果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结合岗位设置管理情况进行推荐。用人单位推荐时,应做到职称政策、推荐人数、业绩材料、推荐程序和推荐结果等事项公开,推荐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在《综合材料一览表》中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凡用人单位未按程序和要求组织推荐的,将退回个人申报材料并责令整改,相关程序和要求履行到位后方可推荐申报,用人单位协助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员资格,并将相关问题移交主管部门。

(二)严格审核程序和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县级职改部门对推荐过程进行监管,负责审核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以及业绩材料,并提交市州职改部门。市州职改部门对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破格、转评、“双肩挑”等办理手续进行复核。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推荐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审核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以及业绩材料。凡用人单位、职改(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的,退回重新审查;在审核中玩忽职守,出现重大审查失误的,省职改办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三)申报材料复印件使用A4规格纸张,《综合材料一览表》使用A3纸打印。同时报送本人2寸彩色登记照1张。

(四)任职资格时间计算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人员自行补交的科研成果等,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六、受理材料时间和评审收费标准

网上申报材料时间为2018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到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18年11月15日,逾期恕不受理。

评审收费标准按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高级专业职务评审费300元/人,在报送纸质评审材料时一并缴纳。

 

七、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万松园路142号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27-85306849  15927002233

联 系 人:刘小德

 

附件: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请点击下载)

 

 

                         湖北省党校教师高级职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   


 

附件(预览)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本人申报学历为             (大专、本科、研究生等),系        年毕业于                      (学校及专业),毕业证书号为:                           。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包括学历、职称、考试、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提供虚假的申报资料,本人自愿三年内停止申报任职资格,并接受政府职改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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