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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家铁在我校(院)秋季(第2期)主体班开学典礼上强调:

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

来源: 作者:张旋 编辑: 发布日期: 2014-11-17

 

    11月10日上午,我校(院)举行秋季学期(第2期)主体班开学典礼。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贺家铁出席并讲话,常务副校(院)长陶良虎主持。省委组织部秘书长靳祖春,省人社厅副厅长张建平,我校(院)校委委员、纪检组长文汉臣,副校长朱训集、刘光远、邹德文、肖卫康,校委委员、教育长马跃珍,副巡视员罗桂荣、童志纬出席。

 

    贺家铁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是顺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趋势”、适应改革发展稳定“大背景”、破解依法行政“大课题”的客观要求。要从治党治国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提高法治能力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贺家铁强调,要按照建设执政骨干队伍的战略需要,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一是要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信仰。对法治要有坚信不移之心、执着坚守之心、敬畏戒惧之心。二是要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重点从边界思维、平等思维、权责思维三个方面来强化。三是要善用法治方式,强化法治实践。切实做到依法决策,坚持有法必行,自觉接受监督。

 

   贺家铁要求,要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争当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尊法护法的表率。要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念,要有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的理念,要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狠抓制度落实的品行,要有坚守法治定力、坚决与破坏法治行为作斗争的品质,要有遵纪守法的自觉、不触“红线”的自觉、不越规矩的自觉,以身作则,以身示范,用实际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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