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杨文伟、杨航 编辑: 发布日期: 2020-07-03
6月28日上午,常务副校(院)长陶良虎主持召开校委会,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副校(院)长黄俭、肖卫康、张继久和校委委员、红安分校(院)校(院)长、红安干部学院(组织干部学院)院长王洲洋出席。
会议强调,政务处分法进一步强化了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实现了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教学安排进行适度调整,及时推进政务处分法进课堂。机关党委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学习,带头学法尊法用法守法。
会议指出,《决定》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全力打好疫后重振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社会稳定战,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深化校(院)改革,着力加强校(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要发挥职能优势,围绕“1+1+N”制度体系开展备课和研究,将《决定》精神体现到教学、科研工作中去。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抓好教职工和在校(院)学员疫情防控工作,认真梳理薄弱环节,特别是对食堂、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补齐短板弱项,加强日常消杀,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教学培训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