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校院要闻 >> 正文

我校(院)与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教学实践基地

来源:教务处 作者:谭璐 编辑: 发布日期: 2018-04-03

    3月30日上午,我校(院)与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我校(院)副校(院)长肖卫康,随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甘国栋,随州市政协副主席黄秋菊,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伟威等领导出席揭牌仪式。我校(院)春季第1期县处级干部进修一班全体学员,教务处、政法教研部、学员组织处、公务员培训处相关人员参加揭牌仪式。  

    副校(院)长肖卫康与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董伟威共同为现场教学基地揭牌,教务处处长张航代表我校(院)与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定《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协议书》。

    肖卫康指出,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要求,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积极探索,也有很多改革举措,特别是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过程中,独创性地开展了“两评”机制,在全省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我校(院)与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将帮助我校(院)学员更好地树立法治意识、创新意识、改革意识,并在教学实践当中不断强化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员们在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进行改革创新。

    肖卫康要求,现场教学是课堂的延伸,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要加强与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教学实践基地作用,与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道,着力打造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教学实践基地,切实提高现场教学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

    董伟威指出,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提高”的原则,举全院之力,与我校(院)密切配合,打造特色教学实践基地,为我校(院)教学提供鲜活的实践案例和生动的教学素材,尽最大努力做好教学保障。

    按照现场教学实施方案,县处一班全体学员实地参观了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审判庭等,观看了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评”机制PPT演示,并进行了庭审观摩。

    学员纷纷表示,此次现场教学让大家对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式、方法及成效有了更深了解,庭审观摩更是以生动案例为引导,帮助大家直观、全面地了解了整个审理过程,对今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和解决问题、共建法治湖北提供了参考和帮助。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