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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省直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在我校(院)举办

作者:赵佩丽        发布日期: 2014-02-24

2月18日,2013年省直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在我校(院)举办。副校(院)长肖卫康,省公务员局副局长段万和及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和来自省直机关的187名学员参加了培训班开学典礼。

段万和代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培训班开班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本期培训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省委十届三、四次全会精神,强化党性修养、打牢理论基础、丰富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质,为省直机关初任公务员适应工作岗位奠定良好基础。他强调,初任培训是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的重要举措,也是打造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重要节点。他要求学员务必把握三个重点,一要坚定理想信念,二要强化担当意识,三要切实改进作风,永远铭记和保持公仆本色。

肖卫康在开学典礼讲话中,希望全体学员能够珍惜机会、迅速成长为合格公务员。他指出,成长为合格的省直机关公务员必须做到四个合格。一是思想合格,牢固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公仆意识,补足精神上的“钙”,凝炼荆楚人文精神,建设美好精神家园;二是言行合格,牢记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处理好“主仆关系”,不仅要处理好与上级和同事的关系,更要处理好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三是状态合格,要有饱满的干事热情,要有敢于负责的担当意识,鼓足改革创新、走在前列的勇气;四是廉洁合格,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守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底线。

此次培训为期12天,教学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党性教育、依法行政、公务员基本素养和能力素质及行为规范等方面的二十余门必修课程,采取了课堂讲授、研讨交流、现场教学、案例教学、录像教学、主题演讲等多种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旨在通过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新录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培养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