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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公告

发布日期: 2016-11-18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将于2016年1121日至2016年1225对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校委班子及成员进行巡视。巡视期间巡视组将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巡视工作,主要受理反映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校委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视受理范围,直接向省委巡视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视组在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巡视期间,设立值班电话一台,手机一部(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具体联系电话、邮政信箱如下:

 

    巡视湖北省委党校(1121日至1225):

    联系电话:027-85269302

    手机:18207162054

    电子邮箱:hbdsxsz@163.com

    邮政信箱:湖北省武汉市14115信箱

    巡视组接访地点:武汉市江汉区万松园路144号振华大厦1110房

 

                             省委第四巡视组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