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4-26
为认真做好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文件规定,现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
3.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一)党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程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法进行。
1.面试试题结构:课程试讲,主要测查专业理论水平、逻辑思维、仪表教态、语言表达和理论联系实际等党校教师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分数占比为60%。回答问题3道,主要测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逻辑思维能力等,分数占比为40%。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现场打分。
3.课程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含思考时间)每题不超过5分钟。
(二)编辑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
1.面试试题结构:回答问题3道,主要测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编辑和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现场打分。
3.回答问题时间(含思考时间)每题不超过7分钟。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组织。
(一)面试考官的组成
每个面试小组考官人数均为7人。
(二)监督员、记分员的组成
每个面试考场设1名监督员,1名记分员,1名计时员,1名核分员。监督员、记分员、计时员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在组织纪律性强、处事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员中选派。
(三)确定面试考生
面试考生确定后,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至少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通知合格考生参加面试,并做好有关通知记录。
四、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面试考生必须提前40分钟入闱,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由候考室管理员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
五、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每个岗位1号考生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领员负责引领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计时员开始计时;
(四)党校教师岗位课程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课堂试讲时间还剩1分钟时计时员提醒考生,到20分钟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课程试讲;回答问题每道题的答题时间为5分钟,答题时间还剩1分钟时计时员提醒考生,到5分钟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编辑岗位回答问题每道题的答题时间为7分钟,答题时间还剩1分钟时计时员提醒考生,到7分钟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五)考生课程试讲和回答问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操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六、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0分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七、面试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9年5月13日至14日进行面试。面试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结束(具体岗位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教学楼学术报告厅。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hbdx.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5306849(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5306893(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