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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组织人事处        作者:陈怡        发布日期: 2022-01-1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精神,为满足用人需求,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是湖北省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湖北省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学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全省工作大局,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主要目标,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服务。

学校年培训规模近20000人(含湖北红安干部学院),形成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以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能力培训为重要内容,具有湖北地方特色的教学布局。学校3门课程被评为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4门课程入选中组部“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推荐目录;连续两年获得全国党校系统教学组织优秀奖。

学校坚持以“高端立项、高端发表、高端出版、高端批示、高端获奖”为目标,积极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性研究,“思想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33项;在人民出版社出版著作18部;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60多项;一批成果获得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批示;一批成果被写入省委、省政府文件,被省领导领衔督办。

学校主办刊物有《湖北行政学院学报》、《学习月刊》、《党政干部论坛》、《干部教育报》。

学校硕士研究生教育有理论经济学、政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有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为政治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相关待遇

(一)提供精装修2居室(配好家具、电器)周转房一套。

(二)给予跟班学习、挂职锻炼、进修培训机会,提供相关生活保障和研究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1日止。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材料报名。

邮箱:hbswdxzzrsc@163.com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汤云海路21号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行政楼323、324室

邮编:432200

电话:027—61528895  18627920569(陈老师)

027—85306849  15927002233(刘老师)

3. 报名材料:《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身份证(正反面)、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由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开具)扫描件电子版或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国内学历学位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已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近5年业绩成果复印件或扫描件电子版(JPG或PDF格式,每项不超过3页,其中: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著作教材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

(二)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加入中国共产党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之前;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博士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省委党校进行资格审查。携带《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上传的业绩成果。除报名表外,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进入考核环节;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

考核采取专业测试和成果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专业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成果评分占综合成绩的40%。

专业测试分为专题试讲和答辩。专题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科研能力及发展潜质等。答辩的流程为:专家提问、现场答复、评议评分等环节。专业测试满分60分,合格分数线为45分(含)。

成果评分总分40分。

应聘人员专业测试在45分(含)以上且考核成绩在70分(含)以上,方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的专业测试和考核成绩都达不到要求,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通过官方网站公告,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专业测试得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环节,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 hbdx.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结果备案、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六、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如下:对面试场所进行全方面的消杀,排查工作人员及考生健康状况,配备防疫物资;对进入面试考场人员检查口罩佩戴情况,有序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进行实名登记。候考室要求间隔2米以上,由工作人员维持秩序。

考生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违纪违规处理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社会及校(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 hbdx.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面试成绩、结果公示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5306849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85306893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机关纪委